孟德斯鸠的著作(80句精选句子)
孟德斯鸠的著作
1、因为这帮老兄想把神性降低一点,把理性提上来。他们就找了一个现实世界的样板,说这个样板就是用理性治理国家,治理得还挺好。
2、没有想到,十余本译著中,最值得推荐的,仍然属于出发时遇到的最初风景。
3、讨论到这里,我们应该可以说“学法学的人越学道德感越低”其实是人们基于自身的道德直觉而做出的一种误判。
4、总之,法是规则,是约束,是秩序;法的精神便是对正义价值的追求。
5、◆紧急提醒:千万别碰它!这个瓷,碰得你倾家荡产
6、柏拉图坚信哲学家能兼为政治家,确能治理世界。书中论及正义、国家、财产、幸福、哲学家、真理、认识、理念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两千余年来为西方知识界常备之书。
7、第专业化。它揭示的英国国际私法已经不仅仅是笼统的包含管辖权、外国判决和简单冲突规范的法律部门,而是呈现出专业化、细分化的特点。国际私法和部门法紧密结合,形成了针对特定法律领域的特殊国际私法规范,它专门系统地论述了合同、侵权、公司、破产、知识产权、婚姻、继承、抚养等特殊跨国民商事关系的国际私法规范;(孟德斯鸠的著作)。
8、一九二五年,冰心(左)和吴文藻在美国康奈尔大学补习法语时与梁思成、林徽因相遇,在野餐时还留下合影(孟德斯鸠的著作)。
9、为什么在意大利?因为意大利是整个地中海地区的商业中心,所以在整个中世纪,欧洲最富裕的地区就是意大利。
10、此外,本书中故事的写法也别具一格。本书的所有作者均曾以公诉律师或者法官之友的方式涉略这些案件,因而,他们对故事的描述和分析不仅视角具有独特性,其解读也有权威性。
11、说完了中国对法的理解,我们再来看看西方对法的理解。从定义上看,西方的法与我们大有不同。我们知道,不论是英文、德文,还是法文,其共同的词源都来自于拉丁文。
12、亚里士多德将当时古希腊几百个“城邦”(村落?)按不同的政体分类,采用两个标准,第一是统治者的多寡,第二是统治者是为城邦整体服务还是为一小部分人服务。最后形成三大类六小类,一个人统治叫君主政体,少数人叫贵族政体,多数人统治的叫做共和政体(民主政体)。他认为三种政体形式不变,但内容都会变质。君主政体形式下,当君主不为老百姓而仅仅为自己服务了,叫僭主政体。贵族就为自己服务就变成了寡头政体,那么民主政体中老百姓不为整体考虑了,一上来就掠夺富人的财富叫暴民政体。这个思想一直延续到利玛窦时期都是如此,所以他到了中国以后就纳闷,不知该如何在原来的亚里士多德理论框架中安置中国的位置。
13、 关于智育的方法,洛克认为关键要使孩子爱好知识尊重知识,在于使学生采用正当的方法去求知,去改进自己,提高求知的欲望。
14、《理想国》是柏拉图的代表作,不仅是他政治思想的宣言书,而且是一部哲人政治家的治国纲要。柏拉图的最高理想,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有哲学头脑的人,要有政权,有政权的人,要有哲学头脑。
15、随着这项研究的进展,我惊异地在昔日的法国处处看到许多今日法国突出的特点。从中我发现许多原以为源于大革命的感情,许多我一直认为只可能来自大革命的思想,和只产生于大革命的习惯;我时时碰到深植于这片古老土壤中的当今社会的根系。
16、自由也是幸福的一种体验方式。在宪法或法律框架之内的自由是人的权益,不可无端剥夺。任何生命都是崇尚自由的个体,我们既没有夺取别人自由的权利,也应该为自己的自由而奋起保护。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就是锦衣玉食,也无法替代在外面日子清贫却随意飞翔的快乐。
17、主要著作有《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社会契约论》《爱弥儿》《忏悔录》《新爱洛伊丝》《植物学通信》等。
18、美国宪法明确了由选举产生的政府具有唯一的合法性。人民通过选举或者指定产生的政府官员和议员来行使权力。议员们也可以修改美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甚至还可以重新起草新的宪法。
19、(7)何新:《希腊伪史考》,北京日报出版社2013年版。
20、《利玛窦中国札记》是其晚年自感时日无多的背景下,整理记录自己近三十年在明朝中国的见闻,而且其在这些材料的封面上从未写过任何书名,这就意味着利玛窦本人是没有想过要公开出版过这么一本书的,这些材料是他准备寄送回西方的耶稣会会长审阅并传阅的“内部决策参考”,因此预设的读者是西方世界的上层人物,所以行文上就更加直接而少有遮掩。只是看来书籍似乎也有自己的命运,这些材料在其去世后的第五年(1615年)在西方世界公开出版发行,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拾传播甚广。
21、西方真正对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分类框架进行变动甚至是颠覆的,是晚于利玛窦一百三十多年出生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1689-1755年),孟德斯鸠影响力最大的书是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现在回顾孟德斯鸠的这本书,其实很多是不严谨甚至是大胆的胡说。但仅仅从学术和知识的角度是无法理解孟德斯鸠的著作的,因为孟德斯鸠是法国的贵族,但他面对法国的君主集权时内心特别痛恨。理解了这个背景,就容易理解他不便直接地骂法国的君主,而是拐弯地骂东方的君主,他真正想谈的问题是“法国问题”,真正考虑的读者对象是“西方读者”。
22、可以说,戚希尔、诺斯、福瑟特「国际私法」直到今天仍然是我们从事国际私法学术研究的经典之作。
23、不能让荣誉、财富、权力,也不能让诗歌诱使我们漫不经心地对待正义和一切美德。
24、——罗伯特·厄尔甘 《从文艺复兴到滑铁卢的欧洲》
25、在书中,作者充分利用很多看似随手拈来的材料,运用与众不同的视角,得出一些出人意料却又明确可靠的结论,凸显了学术大师的非凡功力。法学研究和法律实施与之类似,也需要发现未知事实,因此,该书的研究视野和论证思路对法学研究具有示范意义,作者的这种研究角度,也可以为法律职业者提供借鉴。
26、过了一百多年。在16世纪初,北欧出现了另外一场伟大的思想解放,英文叫Reformation,中文翻译叫宗教改革。
27、西方偏爱对抽象的形式问题的结构分析(政体也是政治权力组织运作的形式),与其强调形式逻辑的哲学传统有关,又受到宗教的二元对立思维方式影响。加之欧洲地理形貌破碎而阻碍统一大局形成的天然缺陷,使得在西方进行政体比较成为可能和长期问题。但这些都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经验不相吻合,因而导致双方的问题意识自然也大不相同。这里本无对错,不过是西方的霸权逻辑和过度自负,导致其“输出民主”的动力特别强劲。但历史已经反复证明,这是不太可能成功的。
28、第国际化。前14版的作者都是清一色的英国法背景,第15版的作者有西班牙和德国的法学教授,而在英国高校任职的作者中很多具有国际背景,如Torremans德国、Trimmings 斯洛伐克、Grusic塞尔维亚、Mills澳大利亚、Tang中国。这种国际化的修订团队使这本英国国际私法名著具有了国际视野,如第2章历史和理论增加了欧洲国际私法演化的内容,第8章外国法的排除增加了欧洲法的内容,第35章遗产管理增加了对海牙遗产管理公约和欧洲继承规则的介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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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近期回顾:视频|中美注定一战?金灿荣:2030年,美国将接受中国崛起
31、该书所倡导的法制、政治自由和权力分立是对神学和封建专制的有力抨击,成为此后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政治纲领。特别是为孟氏所第一次正式提出的分权与制衡理论,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产生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经过法、美资产阶级革命的实践,已经成为资产阶级国家构建民主制度和政权体制的组织原则。孟氏所集中讨论的不是具体的法律规范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性和规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于决定地位,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而专制则是对人性的蔑视和对自由的践踏。他进而深入探讨了自由赖以存在的体制条件,并借此找到恢复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权分立,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主张宪法统率下权力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使法律、自由与宪法结合起来,奠定了宪政理论的基本框架,这也是孟氏对政治理论最杰出的贡献。
32、孟德斯鸠是法国启蒙时期思想家、律师,西方国家学说以及法学理论的奠基人,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
33、伏尔泰是自然法学说的拥护者。他从自然法论的立场出发来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他认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并且天下人都认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34、拜占庭帝国这个说法的流行,孟德斯鸠出力甚多。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
35、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在公正的观念上奠定法律基础。
36、 约翰·洛克(1632-1704)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思想家,其教育著作为《教育漫话》。
37、本书具有全球视野,并不局限于美国社会发展阶段。书中对不同区域、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发展多样性的描述,对我们全面认识社会发展所呈现出来的普遍性与差异性有很强的启发性,进而为我们研究中国问题提供了更为全面、更为客观的分析框架,同时也提出了很多问题。
38、孟德斯鸠博学多才,不仅对法学、史学、哲学等颇有修养和造诣,而且也撰写了有关《论重力》、《论相对运动》等自然科学论文,且有一定的影响。1716年,27岁的盂德斯鸠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
39、孟德斯鸠: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既表达了批判法国旧政权的立场,又充实和发展了洛克分权的思想.这一学说的目的,是使国家机器内部权力均衡,互相制约.它既抨击了封建专制制度,又为实现资产阶级争取的“自由”、“民主”和“人权”提出了可行又可靠的保证,为资产阶级以法制对抗封建专制指出了道路,为资产阶级法学奠定了基础.他的三权分立学说对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40、正如行家所言,对著作等身的凯尔森而言,「纯粹法理论」是比「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更能代表其学术成就的。但因为凯尔森在伯克利创作后者时,考虑到了非德语语系读者的需求,写作方式上也更接近于教科书,对我们既无德国哲学功底也无普通法训练的读者而言,从此书进入凯尔森,就容易多了。
41、孟德斯鸠学识广博,思想深邃,擅长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巨大深刻的影响。他关于十恶的论述,切中时弊要害,令人信服并不由得反观自身。
42、又过了一百多年,十八世纪,在法国出现了第三个运动,英文叫Enlightenment,中文翻译叫“启蒙运动”。出现了又一批文化巨匠,像伏尔泰、孟德斯鸠、莱布尼茨、卢梭。
43、对于最后一种自由 ,他在书中只是提了一句 ,未作讨论。对于前两种自由 ,他都有详细论述。
44、法律和自由的关系。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只能是人们能够做应该做的事,是做一切法律所允许做的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被法律所禁止的事情,那么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同样有这个权利。没有绝对的政治自由,只有法律约束下的相对自由。政治自由与政体、公民、税收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当政治自由和公民联系在一起时,便是指公民的安全感。共和国可以给予公民充分的政治自由,即让公民感到很安全。最后,关于征税、国库收入与自由的关系,一般的规律是:国民所享受的自由越多,征收的赋税便越重;国民所受的压迫越重,就越要减轻赋税。
45、曾经被帮助的张某的母亲表示对律师家人的歉意
46、孟德斯鸠提出了国家权力应划分为三种,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认为无分权即无自由,一旦三权同时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就不存在了。专制的权力会毁灭每一个公民,并蹂躏全国。同时,孟德斯鸠强调权力的平衡与制约。例如行政权应当受立法的制约,但同时也具有否决权来约束立法部门,以防止立法部门企图把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
47、书中处处充溢着对公众福祉的热爱和对人人都能获得幸福的愿望。此书哪怕只有这一个罕见而珍贵的优点,也足以让各国人民和国王都来阅读。
48、我和张建伟教授合作的译著「公司法的经济结构」,是一本方法论色彩颇为浓厚的著述,也是公司法领域的法律经济学版本。
49、个人的行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不必向社会负责;他人对于这个人的行为不得干涉,至多可以进行忠告、规劝或避而不理。
50、这种对个人的神化和依赖其实也就类似于孟德斯鸠所描写的帝国时代罗马人的奴性一样,是对自身力量的不信任和对历史规律的漠然,这样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个人专制。当然,也存在反面的例子,即将国家政治经济的失败归罪于一个人,而不是像孟德斯鸠那样认识到,“政治家们自己所犯的错误……往往是由于人们所处地位而引起的无可避免的后果;一些困难产生了另一些困难”
51、(美) 莫提默·J.艾德勒,查尔斯·范多伦 著
52、卓泽渊,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首届“四个一批”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首届领军人才;首届“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入选者。现任中共中央d校政法部主任、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凯文特聘讲席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法学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副会长。
53、关于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除阅读上述经典著作外,我认为值得推荐的还有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迈克尔·瑞斯曼所著的「看不见的法律」一书。这本书读起来轻松有趣,但字里行间蕴藏着作者基于独特视角对法律所做的更全面观察和理解。
54、但是你要站在非洲、中东、南亚那帮兄弟们眼里,他们其实比我们惨,他们是彻底被殖民了。所以他们对我们有点不太考虑,说你们比我们混得好,叫什么百年国耻。
55、另外日俄战争之后,把库页岛(俄国人叫萨哈林岛,我们叫库页岛)占了3/所以日本有点例外,它是非西方国家,但是它学西方学得很好,自己变成列强。
56、伏尔泰,本名弗朗索瓦-马利·阿鲁埃,伏尔泰是他的笔名,伏尔泰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泰斗,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
57、对于中国人而言,问题的关键是理解并坚持一种“程序道德性”的观念,培养一种按照正义要求设计法律程序的法律文化。
58、政治给人冷冰冰的感觉,实际上一旦失去人性,那就为成为恶的象征。它最终存在的目的,应该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前提,从而获得长治久安,确保社会和国家的稳定繁荣发展。
59、王利明,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5年;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1996年;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2003年;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05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7年;2007年度中国法治人物;“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60、孟德斯鸠主要主张:三权分立,法律应当理性。他是一位伟大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和法学家。是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中国近代欧洲其他国家进行研究我国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制度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作虽然不多,但影响却十分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著作。三权分立学说是中国古代希腊,罗马社会政治教育理论的发展,它体现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奠定了近代西方思想政治与法律知识理论研究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影响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主义政治与法律制度文化的看法。他所提出的三权分立直到我们现在依然有国家在使用。卢梭的主要观点:人民主权,革命合法性,私有制是不平等的。
61、本书包含《苏格拉底的申辩》、《力同篇》、《游叙弗伦》是苏格拉底的弟子柏拉图大约在公元前392年撰写的记述老师哲学思想的著作。我们阅读这三篇著作的书,不由会想起苏格拉底的那句名言——唯有理智最为可贵。
62、 黑格尔一生著述颇丰,其代表作品有《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哲学全书》、《法哲学原理》、《哲学史讲演录》、《历史哲学》和《美学》等。
63、此外,还提出了“地理说”,阐述了法律和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的关系。扩展资料《论法的精神》是法国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创作的政治哲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748年。《论法的精神》全书共6卷31章,其中上册是3卷19章,下册是3卷12章。第1卷主要谈法和法的精神的一般概念以及法律和政体性质与原则的关系;第2卷讲的是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和战争、宪法与政治自由、刑法和国家税收与公民自由的关系问题;第3卷专论法律与气候、土壤、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习惯的关系。
64、之所以推荐该书,首先是因为该书所折射出的作者挑战自我的勇气和学术担当,为有志于从事学术的后来者们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正如郑戈教授所言,在本书开头,狄骥便提出了一系列自我挑战式的问题:为什么要专门研究公法的变迁?法律难道不是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处在永恒的变迁之中吗?对法律进行的科学研究难道不就是对法律制度之演进过程的研究?对公法之变迁的研究不就是公法研究本身吗?只要读罢全书,想必大家便对这些问题有自己的答案。
65、美国宪法第六条第二款将其本身的地位表述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法官们通常将之理解为:当国会或者州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与美国宪法有所冲突的话,这些法律将被宣布无效。两个多世纪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众多判例不断地强化美国宪法的权威性。
66、人类社会的刑法,是为了维护扎根于社会道德和自然法则的公正理念之法律;良好的刑法是符合人类理性、顺应自然规律、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公正的法律。没有刑法,公正善恶将失去最基本的评价准则,人类理性将会丧失殆尽,自然和谐的社会将不复存在。
67、 黑格尔( 1770-1831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辩证法哲学的集大成者,彻底的客观唯心主义者。1770年8月生于德国的斯图加特。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因此,说他大器晚成毫不过分。
68、有的媒体大肆渲染行凶者雷某的悲惨遭遇,打官司败诉以致于房产被强制拍卖,一个堂堂企业家失魂落魄到不得不找亲戚借200元维持开销。
69、我现在发表的这部书绝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这样的历史已有人绘声绘色地写过,我不想再写。本书是一部关于这场大革命的研究。
70、本书以请求权基础为线索,提供了基础的民法知识,搭建了民法学习的框架。更难能可贵的是,本书在方法论上给读者以指引,引领读者透过请求权基础的手段掌握研习民法的基本方法。
71、一本书出现在你面前时,肌肉包着骨头,衣服包裹着肌肉,可说是盛装而来。你用不着揭开它的外衣或是撕去它的肌肉,才能得到在柔软表皮下的那套骨架。
72、谭世贵,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0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人事部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现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73、如果不劳而获,大多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到的。当然,不排除赠予,而赠予只限于前人生前的自主意愿;而靠掠夺他人劳动成果富裕起来的现象占据主导地位时,人类社会就远离了文明。
74、本书为我国研究司法改革的第一本学术专著,分两编;第一编总论,对司法改革所涉及的司法公正、诉讼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司法权威、司法民主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第二编司法体制和审判方式的改革,对司法体制的改革、审判方式的改革、审判监督程序制度的改革以及司法审查制度、陪审制度等实践及前沿问题进行了分类研究和细致分析,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其中的一些观点和建议对推动司法改革理论建构和实践深化产生了重要影响。
75、其次是人作为社会公民的自由 ,他称之为政治的自由。
76、在这部重要著作中,孟德斯鸠先生与他的前辈们不同,他不纠缠于与假设的抽象状态中的人有关的形而上学的讨论,也不局限于在某些特殊的关系或境遇中考察某些国家的状况,他把世界各地的居民置于他们的实际状态和彼此可能发生的关系中进行观察。
77、在他的倡议下,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这些野蛮的刑罚被废除了,死罪的数量减少了,礼教派竭力主张的亲属相奸从轻了、子孙违反教令从刑法条款中剔除了。从长远的观点看,沈家本的思想不仅符合当时世界发展的潮流,也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
78、冯果,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4年;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入选2017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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