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小说(70句精选句子)
何以笙箫默小说
1、一是单纯执着的努力和追求。都说少年时的恋爱是盲目的自信和勇敢,书中赵默笙便是最好的标杆。“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少年时代的穷追猛打,一颗倾尽而出的心,只因喜欢不畏世俗。也正是这颗少女的赤子之心成了照进何以琛忧郁内心的第一抹阳光,让他尝到了爱情的滋味,也让他甘心在毫无希望中苦等7年。那句写在照片背后的“Mysunshine”,是心底的美好和疼痛。
2、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何以笙箫默》,一个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全书约11万字,作者顾漫。
3、于是,翻出小说《何以笙箫默》,开始重温。这是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讲述了何以琛和赵默笙两个大学时代的恋人,经过七年的离别,经过生活的磨砺,最终走到一起,结局美丽无憾。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但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清新淡雅、温暖柔情的文字,犹如一曲清丽悠扬的古筝曲,让人在袅袅余音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往事。(何以笙箫默小说)。
4、 “何以笙箫默”对爱情、亲情的思考,是深入骨髓的。不管这世界变得怎样,唯有爱才是人有活着的真正理由,也是真正的价值所在。所以,她的作品中又带有一点摄人魂魄的凄美,而人心最容易在这种凄美的感伤中被折服。
5、小短评:女主是活泼开朗的小学教师,男主是骨科医生,女主很主动的追求男主,历经千辛万苦,在她即将放弃时,男主终于动心了啊喂!反过来追女主,两人甜甜蜜蜜,中间小虐,结局he~
6、所以琴瑟只是为了照应,笙箫也只是为了默笙,四种乐器在这里没有太特殊的含义。这句话翻译起来就是“既然琴瑟已经想起,为什么笙箫还沉默着”,引申义为就是既然幸福已经来临,那赵默笙为什么要沉默?应该随歌而和,勇于追随幸福。扩展资料:《何以笙箫默》是作家顾漫创作的长篇小说,于2003年9月起在晋江文学城上连载,并于2006年1月首度出版。该小说讲述了何以琛和赵默笙因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情缘,并执着于等待和相爱的故事。(何以笙箫默小说)。
7、也就是说,既然琴瑟的音律都已经出来了,为何笙箫却依旧沉默。
8、 其实喜欢阅读的朋友,尤其是我们这辈人,与其说在读文章,不如说是在看美文。各样的文章铺天盖地,而捧在手里用心在读的却往往是语言漂亮,思想精彩的美文。顾漫,正是以这样的文学魅力吸引着我和更多的人。
9、 这是一本很早以前看过的书,在那个刚好充满想象与期待的年纪。所以很轻易的就喜欢上了这个“庸俗不堪”的故事。
10、大学时代的赵默笙,对C大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死缠烂打”地倒追,与众不同的方式吸引了以琛的目光,一段纯纯的校园爱情悄悄滋生。然而,以琛寄养家庭的妹妹以玫,鼓起勇气向默笙宣战。
11、作者顾漫在该书中将焦虑转化、掩埋,最终获得欲望的实现,男性奇迹般地获得成功,女性凭借婚姻分享男性的成功。
12、大一的纯真女孩儿赵默笙喜欢摄影,在一次外景拍摄时巧遇了大二法律系学霸才俊何以琛,她欣喜若狂,一见钟情。于是赵默笙开始千方百计的接近何以琛,猛追不舍,甚至于死缠烂打,终于征服了骄傲矜持的何以琛。两个人成了一对恋人,花前月下,散步聊天,一起上课,一起自习,一起吃饭,形影不离,令人羡慕!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意外,一个误会,赵默笙被父亲匆匆送去了美国读书,自此两人大洋相隔,整整七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七年里赵默笙与何以琛始终不渝,无时无刻不在相思的痛苦之中。七年后,赵默笙回国,两人又经历了一次次的磨合与考验,最终冰释前嫌,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拉锯战,长达十余年,男女主人公的忠诚没有丝毫的瑕疵,真真叹为观止!
13、精彩片段:晚上图书馆人多,怕去晚了找不到位,傅聿城先去图书馆占了个座,再往院办找人。 他们法学院的研究生院,是从去年刚从老校区搬过来的。新楼宽敞,教授都能单独办公,梁庵道的办公室与院长副院长同一层,因此平日里整一层都静得让人大气不敢出。 今天同样如此。傅聿城走到门口的时候,才发现门开着。 办公室里,梁庵道不在,梁小姐却在。 她站得笔直,一条腿抬起,像平日练功那般,轻巧巧地支在办公桌上,手里正在剥橘子。 傅聿城完全没料到里面是这副场景,一时愣住。 梁芙瞧过来,笑得落落大方,眉眼里盛了三分春色,“傅聿城,吃橘子吗?”
14、 我忍不住还是要用顾漫的那首短诗作为本文的结尾:“向来缘浅,奈何情深。已然情深,何惧缘浅。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15、二是持续不断的努力和等待。“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无数次,以琛从1数到9但就是无法从999数到1000。1的距离,横亘7年的岁月。7年,以琛,默笙,长久地等待,不肯将就;7年,以玫,应晖,终是输不起时间,更输不起心爱的人,宁愿选择重新开始。与其说是何以琛等待着赵默笙,不如说是赵默笙在何以琛的漫漫人生之路上接通了通向人生美满的捷径。与其说是赵默笙的勇敢执着和何以琛的耐心等待拯救了两个灵魂,不如说是一个人的单纯点燃了两个人的生命。“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时光里,感情中,赵默笙的勇敢,何以琛的等待,让迟来的幸福还是来了,迟来的幸福才会被更加珍惜。
16、小短评:自尊心强穷小子律师男主×掌上明珠大小姐舞蹈演员女主,女追男,典型富家女和穷小子的爱情故事!男主是女主爸爸研究生学生,因为家庭原因,是个有故事敏感又自卑的帅学霸,外冷内热,女主在自己家见到男主第一眼,就被男主吸引,一见钟情,然后各种撩男主,最后成功把男主追到手结婚。婚后,女主因事业受挫得了心理疾病各种作,男主又敏感,分开了一小段时间,最后是男主挽回,然后亲戚朋友助攻,男女主也慢慢解开误会,重归于好,男女主一直都是互相喜欢的,和好后超级甜,番外,我们的小包子太可爱了,强烈推荐!
17、白子画。—《仙侠奇缘花千骨》色若春晓,清雅出尘。
18、她——赵默笙,虽然相貌平平,够不上校花;虽然学术不精,英语过不了四级,甚至做作业常常求助于何以琛;虽然身体不够敏捷,跑八百米要用四分多钟;虽然生活上马马虎虎,坐公交会坐反了方向;虽然做事毛手毛脚,会第一次到周教授家里拜访时,不小心摔了茶壶,而女人因为可爱才美丽!赵默笙最迷人的是她的灿烂笑容。阳光、率真、善良、乐于助人,是她的天性也是本性。她会热心无私的帮助舍友少梅;她会毅然把自己打工挣的五百美金捐助给在报纸上刊登求助启事的应晖;她会为照顾收养邻居的孩子小嘉,果断与应晖假结婚;她会毫不迟疑的宁愿自己的脚扭伤而跑步扶住将要跌倒的何以玫;她会用温暖的笑容回报母亲的冷血;她会不卑不亢,宽容坦然的对待文总监的百般挑剔和指责……她就像一棵小草,不管严寒酷暑,风吹日晒,都阻止不了她对阳光的热爱与渴望,阻止不了她的茁壮成长,她坚强的成长着!“回眸一笑数默笙,永远迷倒何以琛”,他(她)们的幸福是天赐的又是人为的!
19、结局:在经历了了很多的事情以后以琛和默笙在一起了,书中这句话: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20、https://wwm.lanzoul.com/i99X501qv7ub
21、孙嘉遇。—《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世上再无孙嘉遇。
22、3月3日 侦探推理小说书单||每周五奉上的精神食粮
23、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女生总喜欢把自己代入别人的故事,好像一伸出手去,就能碰到以琛和默笙重逢以后,两人从心里散发出来的幸福,然后感动得泪如雨下。谁都想拥有这样的幸福吧,别人看起来云淡风清,可是只有自己才知道,那是怎样的甜蜜。尤其是经历过那些刻骨铭心的痛,无数夜里锥心刺骨的寂寞之后,这样的幸福,让人恨不得时光就定格在这一刹那,永不流逝。
24、精彩片段:看了她两眼,面上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淡声问她,“有事?” 真是惜字如金啊! 面无表情的样子,看起来不太愿意搭理她呀。 要是她说没事的话,估摸着掉头就走人了吧? 为了不这么快就结束初次照面,宋染条件反射地点头,“啊,有事!” 陆暮沉挑挑眉,很认真地又打量了宋染几眼。 小脸干净着,没见着磕着碰着。 陆暮沉心里明镜儿似的,盯着她,再次问,“有事?” “有啊!撞着鼻子了!内伤!”宋染摸摸鼻子,一本正经地碰瓷儿。 跟着,又添一句,“那个……你得陪我去医务室检查一下。” 说完,就紧张地等对方回答。 陆暮沉目光沉沉地盯着她。 波澜不惊的脸上,难得露出两分异样的表情,一瞬即逝。 心里暗嗤一声。 这位女同学,脸皮挺厚啊。
25、随后,时间跳转到七年后。成为摄影师的默笙回国,再次遇到那个无法忘却的男人。然而此时,赵默笙已经是失婚妇女,同时还有痴情前夫应晖,更有多年前两家父亲的恩怨。
26、《何以笙箫默》作为校园言情小说,清新地讲述了一个阳光之恋,作品主题也聚焦在赵默笙与何以琛的感情经历,这段情感的发展中可见校园与社会、梦想与现实、爱情与婚姻的多重冲突,而在小说结尾,这些冲突总是完满解决,达成大团圆的结局。
27、原本应该以悲剧收场的两人,却难得得到了上天的眷顾。这对分手的恋人在各种误会及现实考验中更加了解了这些年来彼此爱的心绪。
28、更有多年前两家父亲的恩怨,但这些并没有让这对分手的恋人继续错过,反而在各种误会及现实考验中更加了解了这些年来彼此爱的心绪。
29、其中何以琛(就是钟汉良)看的小说叫《懦者》
30、何以琛和赵默笙一起,生了一个男孩子家何照。
31、 这是一个谁都能想到的普通爱情故事,而把我带入欣赏之乡的不是这故事的本身,而是她独到细腻的语言风格和通篇文章里所营造的典雅氛围。
32、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33、开朗直率的赵默笙喜欢上阳光帅气的何以琛,并开启了倒追模式。而何以琛对赵默笙也有好感,两人之间的互相爱慕关系,却被何以琛的挂名妹妹打断了。以玫向默笙宣战,而当默笙去找以琛证实,没想到竟然得到以琛冷酷的回应。误以为以琛和以玫在一起的默笙,落寞地服从父亲的安排,前往美国。
34、 这部小说写的是当代故事,但没有一点当代的背景味道,弥散的却是浓郁的如同张爱玲写旧上海的优雅韵味。
35、这是一本让我们相信爱情的书,让我们感动,并在感动中洋溢着淡淡的满满的幸福。作者在后记中写到: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共你一世风霜;与子偕老,和你一世深情。
36、《何以笙箫默》是顾漫的成名作,由上海剧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刘俊杰执导,顾漫、墨宝非宝编剧,钟汉良、唐嫣领衔主演。讲述何以琛和赵默笙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
37、夜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风神俊秀,门第清华。
38、最后在男女主人公双双满足欲望的同时,小说自身也实现了治愈的功效,使读者形成阅读快感。顾漫抓住了读者内心的巨大欲望——美好的爱情和社会的成功,从而将小说疗愈创伤的功能发挥极致。
39、慕容沛林。—《来不及说我爱你》白马银枪,翩翩少年郎。
40、七年后,成为摄影师的默笙回来了,再次遇到那个无法忘却的男人。这对分手七年的爱人,横在他们中间的,有默笙因生活所迫在美国已结婚的事实,有痴情前夫应晖,
41、何苏叶。—《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42、 所以,当我读到大半的时候,已根本不关心它的结尾会如何,情节会怎样发展,而是被她营造的雅致氛围所吸引,甚至有点陶醉。这就是文字和思想的魅力。纵观当代那些大作家,如莫言、贾平凹、张承志、余秋雨、舒婷等等,无不赢在独到绝美的语言风格和精彩绝伦的思想上。
43、2月15日 好书推荐||《一个人的朝圣》
44、 复杂城市里的生活一样可以过得很单纯,工作,吃和睡,如此而已。一段忙乱的适应期后,接下来就是麻木的重复。 “阿笙啊,我到处找你。” 默笙刚踏入杂志社,就听到老远的有人在喊。 “老白,有什么事情?” 老白其实很年轻,是杂志社的另一个摄影师,姓李,因为老说白字所以大家戏称他老白。他哄明星很有一套,所以杂志封面人物的拍摄都由他负责。 “我老婆要生了,明天帮萧大模特拍照的事能不能麻烦你?” 萧筱?默笙有点为难。“我是没什么问题,但听说萧筱的脾气很怪,不是熟人根本不配合。” 老白也想到了这一点,想了想说:“这样吧,你先去试试,如果实在不行再叫我。” 第二天,当默笙见到冷艳动人的萧筱时,她完全呆住了。她对国内的明星不熟,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萧筱的照片,不知道她竟然……竟然跟她大学时代的好友长得那么像。 可她的好友是那样一个纯朴而笨拙的农村姑娘,眼前的人却跷着修长的钰腿,抽烟的动作熟练而妩媚…… 默笙不敢认,也许只是相像的人罢了。 可萧大模特眯着眼瞅了她一眼,踏着优雅的步伐走来,停在她面前。 “怎么,不认识我了?” “……少梅?” “呵!”她讽刺地轻笑一声。“可不就是我。” “阿笙,你跟萧筱认识?真是太好了。”一起来的同事兴奋地说。 “大一的时候她是我的上铺。” “大学里的上下铺可是最要好的。”萧筱的经纪人也凑上来说。 “不是要拍照吗?快拍吧!”萧筱不耐烦了。 她真的变了好多!默笙一边拍照一边想,镜头下的人不再是那个笨拙得可爱的少梅,那么她是谁呢? 也许谁都不是。一个好的摄影师能够摄取镜头下人的灵魂,而默笙捕捉不到萧筱的灵魂,也许是她功力不足,更也许是镜头下的人根本没有。 萧筱很空洞!一种让人无力绝望的空洞,也许正是这种空洞才使她红得发紫。 拍完一组,萧筱挥挥手。“今天就到这吧。” “可是萧筱,下面还有……”她的经纪人急切地说。 “就到这儿。”萧筱毫无余地地说,转头对着默笙,“我们去喝杯咖啡。” “久别重逢应该喝酒,可惜最近我的胃出了问题,只好喝咖啡了。” “呃,喝咖啡很好,或者你应该喝点牛奶。”默笙不知道说什么话才好,有太多太多的事想问,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身体比较重要,节食也要有尺度。”默笙找些不着边际的话说。 “我从来不节食。”萧筱似笑非笑。“我酗酒。” “少梅!”默笙惊愕于她一副自我厌恶的神色,激动地握住她的手,她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萧筱反射地甩开她的手,默笙一愣,气氛尴尬而沉默。 “你变了很多。”半晌默笙涩涩地说。 “是的,还记得大一的时候我暗恋过一个人吗?”萧筱冷漠地叙述自己的故事。“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他接受了,但他不爱我,然后少梅死了,我现在是萧筱。” 三言两语,蚀骨穿心。默笙一阵心痛,什么都问不出口了。 过了一会,萧筱冷讽地说:“你倒没怎么变,还是一副虚情假意的样子。怎么舍得从金光闪闪的美国回来的?” 这话多少伤了默笙,但想一想毕竟是她理亏在先。当年一声不吭就走了,七年杳无音讯,是她对不起她们的友情。“那时候,我是走得太匆忙了……”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萧筱打断她。“这些话你应该向何以琛说。” 何以琛?怎么会扯到他?默笙想起那日他和以玫俪影双双,“我想他并不在意……” “不在意?你以为每个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没心没肺?”萧筱的声音激动起来,“你刚失踪的那几天,他找你找得快要发疯,后来干脆整天在宿舍楼下等,可是他等来了什么?”萧筱目光冷冷地指责她。“来了几个人把你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告诉他告诉我们,你已经去了美国,可能永远不会回来。” “默笙,你真狠。”萧筱顿了顿说,“我永远忘不掉他当时的样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绝望到了极点,叫人都不忍心看,他是那样高傲的人,居然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默笙听得浑浑噩噩,这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也许他是内疚……” “赵默笙,抛弃他去美国的是你,该内疚的也是你。” “少梅,你不明白……” “我有眼睛会看。” 默笙停住不说了,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她抛弃了他吗?明明不是啊! 明明是他说那样的话……他说他不想再见到她,他说他宁愿从来都不认识她,他叫她滚得越远越好…… 明明是他! 告别萧筱,默笙走在初夏的街道上,脑中仍回响着萧筱的话。 “他后来一直一个人……何以玫?她不是他妹妹吗?” 他们竟然没有在一起,那她当年离开又是为了什么? 他又是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摊开手掌,掌心里稳稳躺着的纸片上写着“袁向何律师事务所”的地址。 萧筱说:“也许你需要。” 她不是特意来的,她只是路过。可她毕竟已经站在“袁向何律师事务所”里了。 接待她的小姐抱歉地微笑:“何律师不在所里,请问你有预约吗?” 默笙说不清自己是失落多些还是轻松多些。“没有。” “那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可以帮你转告,或者……”小姐看向时钟,“你在这里等一下,何律师也快回来了。” “哦,不用了,我下次再来。”默笙走出两步又回头。“这是何律师的钱包,请你帮我转交给他,谢谢。” 这就是结果吧。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阿笙,你在国外工作和国内工作感觉有什么不同?”快下班了,杂志社的人也无心工作,闲聊时突然问起。 “呃。”默笙四处张望一下,见头头不在,“薪水高很多。” 希罕!吃不到葡萄的同事们立刻鼻孔出气表示不屑。 “你在那边有没有受到歧视?” “多少吧。”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香港人还不是看不起大陆人!”大宝从香港回来后感受颇深。 “当自己真的遇到就不会这么想得开了。有次我老板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说中国没有真正的艺术家。我一听气极了,从来没有那么真切地感觉到自己是中国人,当场就指着洋老头的鼻子说,你懂什么中国艺术,我们中国人玩艺术的时候你们美国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混呢。” “真猛!有气节!”同事们纷纷拍手,赞口不绝,然后一齐问她:“后来你是被什么借口炒掉的?” “……”默笙哭笑不得,“老美虽然自大,度量倒还是和身材成正比的。后来有一天老板居然拿着不知道哪弄来的文房四宝来找我要我写几个中国字,说他要挂在客厅。” “哇,真的假的?” “阿笙,你的字能看吗?” “哈,我露了一手郑板桥的绝活,先把墨汁统统倒在宣纸上,再装模作样勾勾弄弄了半天,把那些美国人唬得一楞楞的叹为观止。不过说实话那几个字要不是我自己写的我绝对看不出是什么。” “你写了什么?” “尔乃蛮夷!” 噗嗤!有个同事喷茶。 一片哈哈声中,远远的有人叫:“阿笙,有人找你。” 默笙转头,被誉为花仙子——花痴仙子的小红八婆兮兮地跑来。“在会客室里,好英俊好冷漠好有味道的男人哦。而且一看就是那种事业有成的都市精英青年才俊哎,阿笙,你刚刚回国就泡上了这种好货色,真人不露相哦。” 花仙子的话能信猪都能在天上飞了,一般而言她的话要除以有时候还可以乘上负数。 不过默笙十分好奇,她才回国不认识什么人,谁会来找她? 绝没想到是他! 会客室里背对她立在落地窗前的英挺男子,竟然是何以琛。听到开门声,他回头,清冷的眸光射向她,淡淡的表情没有一点起伏。 花仙子总算没有夸张,他的确英俊不凡,气宇轩昂,剪裁合体的西装衬托出高大挺拔的身材,和以前一样的自信沉着,但又多了几分凌人的气势。 她完完全全地说不出话来。 而他神色镇定从容不迫地点头致意。“赵小姐。” 赵小姐? 默笙真的想笑,然而难度太高。“何……先生。” 远远地比了比椅子,默笙说:“请坐。” 她拿出茶叶,低头掩饰自己的神色,她无法像他那样无动于衷,只能藏起自己的激动。“你要喝点什么?” “谢谢,不用。”他的目光冷峻。“我说几句话就走。” “哦,你来找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他停顿五秒才开口。“萧筱。我是她的律师。” “有什么事吗?” 他口气透着寒意。“赵小姐三天前到鄙事务所时曾说会再度光临,却迟迟不见你来,我只好亲自过来拜访。” 默笙愕然,抬头迎上他灼灼的眸子。“你怎么知道……”她并没有留下名字,他怎么知道还皮夹的人是她? “赵小姐,我恰好有正常人的推理能力。”他嘲讽地说。 也许当律师的都有这种“正常人的推理能力”,默笙盯着墙壁。“我是去还皮夹,你既然已经拿到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何以琛眸光一闪。“除了还皮夹,你没有别的事?” 她还可以有什么事吗?默笙怔怔。“没有了。” “很好。”他眼中仿佛掠过一丝失望,移步到她面前。“可是我有事。” 他拿出那个黑色的皮夹放在她眼前。“这里面原来有一张照片,赵小姐知道下落吗?” 当然知道,默笙低头。“有吗?我没有注意。” “哦?皮夹里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赵小姐如何知道皮夹是我的?” 默笙哑口无言。差点忘了他是律师,善于找出对方言辞上的一切漏洞,想骗他先得掂掂自己的斤两。 他欠身。“赵小姐可否把照片还给我?” 默笙突然觉得莫名其妙。他是什么意思?一边摆出一副“你是陌生人”的模样,一边却又讨要她的照片。 “照片上的人是我,为什么要给你?” “赵小姐,我劝你不要和一个律师讨论物品的所有权问题。”以琛冷冷地说。 默笙气馁,这样的以琛她不熟悉而且无法应付。“照片不在这里。” “明天给我。” “明天我有……” “赵小姐!”何以琛打断她,“我想我们都不想和对方有太多的纠缠,何不早死早超生。” 早死早超生?默笙默然半晌,“你要那张照片干什么?” “谁知道呢。”以琛目光沉沉,“也许我想把它放在我身边,时时提醒我那段愚蠢的过去。” 愚蠢……是啊,多愚蠢!她居然会有所期待。 何以琛径自做出决定。“我明天会来取,你若没空,可以请别人转交。再见,赵小姐。” 他举步离开,手刚刚握上门把,听到身后的默笙低声说:“等等……明天,我会送过去。” “好。”以琛面无表情地回头。“谢谢你的合作,明天见。” 默笙怔怔的目送他高蜓的背影离去。不是没想过有朝一日他们重逢会是什么样子,但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居然连说一句“好久不见”的情分都没有了。 愚蠢的过去吗? 默笙站在卧室里的镜子前,审视镜子里面与她对视的女人。 如果一头短发变长扎成马尾,如果晒黑的皮肤变白希一些,如果还能毫无顾忌地笑得灿灿烂烂……最重要的是,如果眼睛里减掉这七年多出来的沉郁,添满张扬的天真——那么,她就变成了初上大学刚认识何以琛的赵默笙。 “何以琛何以琛……” “何以琛何以琛……” 以琛是怎么被她缠上的她也不太清楚,以琛更是莫名其妙,反正那时候她就追着他跑。直到有一次他受不了了,板着脸问:“赵默笙,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换成现在的她大概会羞愧得无地自容吧!然而那时侯的她是那么的不知羞,睁大眼睛问:“以琛,是你笨还是我笨,哎,你那么聪明,一定是我笨了,我怎么这么失败,追了半天人家都不知道我在干什么!” 犹记得以琛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提到这件事,曾好笑又好气地说,他本来是想用质问的口气让她感到羞愧的,谁料到这世上居然有脸皮这么厚的小女子,反将了他一军。 所以当时法律系的高才生迟迟反应过来后,居然只能结结巴巴地说:“我不准备在大学里找女朋友。” 她那时侯单纯的连借口都听不出,一鼓作气地问:“那我现在先排队,等你大学毕业了,可不可以有优先录取权?” 面对毫不讲章法的对手,口若悬河的最佳辩手顿失滔滔,抛下一句有课就落荒而逃。 她当然没有就此气馁,可在她想到更好的办法之前,居然听到学校有人在传:法律系的那个何以琛听说有女朋友了,叫什么赵默笙,名字挺拗口的。 她一听几乎是飞快地跑到自习教室找到以琛,急忙澄清:“谣言不是我传出去的,你要相信我。” 以琛从书中抬头,目光清明地说:“我知道。” 她傻傻地问:“你怎么知道?” 以琛神色自若地回答:“因为那是我传的。” 这回终于换她瞠目结舌,耳边是他在冷静地分析。“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呵!那时候啊! 镜子里的人嘴角微微弯起,然而笑意还没到达眼底,已经收敛。 茫茫然走到阳台上,看那月朗星稀,明天应该是个好天。
45、何以琛童年遭遇不幸,父母双亡,寄养在邻居叔叔阿姨家里。懂事的他七岁就会帮着阿姨做饭,收拾家务。他发奋读书,考入名牌大学法律系,半工半读,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成为上海知名大律师。赵默笙出身于官宦人家,市长千金。母亲冷漠的阴影没有遮住她脸上的阳光,她有疼爱她的父亲,但就在与何以琛热恋之时,家庭变故,她刚刚被父亲送出国,父亲便自杀身亡。赵默笙将父亲留给她的巨款全部匿名寄给了中国大使馆,自己下餐馆打工挣钱,亦半工半读,完成学业,成为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虽然出身不同,他(她)们共同的品格是——锲而不舍,坚强独立!
46、容止。—《凤囚凰》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47、出自作家顾漫的小说《何以笙箫默》,琴瑟和笙箫是为了起照应效果。笙箫是因为何以笙箫默里面默笙的名字源于徐志摩的诗“悄悄是离别的笙箫”“沉默是今晚的康桥”。但是箫多用于离别,笙多用于形容奢靡一类的生活。琴是古代家庭音乐会乐器,瑟用于屏风后的弹奏,作为宾客吃喝闲谈的背景音乐。
48、大学时代的赵默笙,对C大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死缠烂打”地倒追,与众不同的方式吸引了以琛的目光,一段纯纯的校园爱
49、 我早已过了看纯情小说的年纪了,却因为这个故事潜移默化的影响,依旧渴望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依旧期待着于千万人之中、于时间无穷荒野之间与他的相遇。只是我可能已经不起遇见前那段漫长的等待,并不是所有人都像赵默笙一样幸运的,何况纵然我愿意等,却也未必能等到像何以琛那样的男人吧......
50、2月24日 诗词书单在这里||每周五奉上的精神食粮
51、情悄悄滋生。然而,以琛寄养家庭的妹妹以玫,鼓起勇气向默笙宣战。当默笙去找以琛证实,没想到竟然得到以琛冷酷的回应。误以为以琛和以玫在一起的默笙,落寞地服从父亲的安排,前往美国深造。七年后,成为摄影师的默笙回来了,再次遇到那个无法忘却的男人。这对分手七年的爱人,横在他们中间的,有默笙因生活所迫在美国已结婚的事实,有痴情前夫应晖,更有多年前两家父亲的恩怨。但这些并没有让这对分手的恋人继续错过,反而在各种误会及现实考验中更加了解了这些年来彼此爱的心绪。
52、顾漫,1981年10月生于江苏宜兴,晋江原创网的驻站作家,曾是《仙度瑞拉》杂志编辑,作品风格轻松浪漫,大多叙述都市爱情。
53、《何以笙箫默》是近年来热销的言情小说,先后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电影,在年轻人中引起强烈反响。
54、点击上方蓝字或者下方卡片,关注我有更多推文,想要收到每天的推文更新提醒,请设为星标哦!
55、 在书架前细细寻觅,终于找到了《何以笙箫默》,才知它是一部小说。为她写序的朋友说,顾漫有个绰号叫乌龟漫,就是说她写东西如乌龟爬,漫得抓人。“何以笙箫默”是部中长篇小说,她居然写了整整二年。
56、2月17日 新书推荐||每周五奉上的精神食粮
57、据顾漫说,《何以笙箫默》的灵感始于她和妈妈去超市的一天。那天超市人很多,妈妈低头选酱油的时候,顾漫站着,脑中就突然冒出了男女主角开头重逢的那个画面:相爱相离的男女,很多年后在人群中不期而遇,眼光相汇,淡淡凝视,然后又各自走开。
58、《何以笙箫默》是许多女性青春期就开始阅读并深爱的内地言情小说。原著顾漫所创造故事和人物影响了一代年轻读者,大家从小说中看到了自己曾经的青春与美好回忆,这个贴地气的言情故事也吸引了很多明星及经纪人。
59、肖奈。—《微微一笑很倾城》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60、谈书墨。—《你是我学生又怎样》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61、 注意顾漫,缘于她那首“何以笙箫默”的短诗。廖廖几字,把情爱写得通透灵隐,这样的作品还真是少见。出于一份感动和敬佩,我去了许久没去了的新华书店。
62、当默笙去找以琛证实,没想到竟然得到以琛冷酷的回应。误以为以琛和以玫在一起的默笙,落寞地服从父亲的安排,前往美国深造。
63、局名《何以笙箫默》,本身就是顾漫的同名小说,顾漫也是这部电视剧的编剧
64、基本上是一致的,比如场景和台词都差不多。不一样的地方也是有的,小说上边应晖和赵默笙离婚后没有纠缠她,也没有想挽回她,电视版的应晖耍心机,经常拿他和赵默笙的故事刺激何以琛,不过以琛很平静,始终爱着护着默笙。后来以琛知道默笙在美国生活的真相后更加爱她,两个人很幸福。
65、 如果有这样一个男人站在你的面前,外表冷漠却渴望温暖,拥抱你像拥抱最珍贵的宝物,受尽你留下的孤独却仍然无法对你放手,他因为你一个微笑腾云驾雾,也因为你一句话坠入地狱,你就是他的全部幸福全部快乐,你怎么忍心再次推开他,你怎么还能坚持单身的自由而不奋不顾身得投入被誉为“枷锁”的婚姻。即便是枷锁,因为有他,你也愿意一辈子不解开。
66、有句话说“文学像酒,愈久愈醇”,我一向喜欢古典的中外名著,喜欢唐诗宋词,对于当代文学几乎不关注。偶然一个机会电视剧《何以笙箫默》吸引了我的眼球,便一发不可收。看完了电视剧还不过瘾,又有幸通读了顾漫的原著《何以笙箫默》,小说给我的第一感觉便是感动、震撼!《何以笙箫默》堪称一部爱情的浪漫神话!它的爱情故事真正的是完美无缺憾!主人公何以琛与赵默笙的爱情才是纯真无瑕的真爱,他(她)们是现代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
67、 当我读完它的时候,我对这“二年”充满了敬意。这么精致的作品,怎么不需要二年?她对文字的要求实在是太高了,甚至可用挑剔来形容。一句话,一个词,一个看似不经意的过渡,我都品出了她潜心的斟酌之苦。
68、 一个人若喜爱一本书,要么是从书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要么是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69、https://urlctfile.com/f/28428274-556887320-fc76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