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露计划申请表(44句精选句子)
雨露计划申请表
1、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2、有效的学籍证明,将学籍证明原件或拍照上传给村“尖刀班”。
3、按照自治区扶贫办的通知,20xx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报开始了,请相互转告,确保贫困学生按时申报:(雨露计划申请表)。
4、第三个部分:完成申请后,可以更改的信息内容。
5、填写申请表格(非双不在档的学生仅需要填写这一张表格)
6、区扶贫办。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排查摸底补助对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情况,做好公示公告,落实助学补助。
7、学生网上申请成功后,扶贫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政部门将学生的扶贫补助划拨到账,不存在委托其他部门或个人代办拨款业务。
8、➤ 贫困家庭子女在县外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
9、资助对象:必须为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已注册学籍的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已脱贫、未脱贫均可)。
10、注意署名、日期。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1、(1)申请时间:2017年7月10日—10月31日。
12、自主参加扶贫部门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并考取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
13、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
14、户口已经从本村搬迁至学校的学生同样符合资助条件。
15、(1)学生在申请时间内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http://www.gxfpw.com/)→“雨露计划申报系统”,选择“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实名注册。
16、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17、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扶贫助学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
18、广东按3000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二年级。
19、青壮年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主要采取各级扶贫部门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公开认定培训基地,由各培训基地组织培训、就业和维权服务的办法实施(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后发)。
20、二是贫困户中的复员退伍士兵(含技术军士,下同);
21、 高职学生提供:2018年秋季雨露计划申请表、高职学籍证明、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主粮食补贴一卡(折)通复印件、学生和户主关系证明。(以上填写内容均为打印版,不能手写)
22、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精准。
23、材料报送阶段(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5日)
24、符合条件而未申请过雨露计划的2015级、2016级学生。
25、(1)申请时间:2017年9月1日—10月31日。
26、每个省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要填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一寸免冠照片多张,申请对象的户口簿户主页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习证明一份,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7、每个被资助学生按照要求填写“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申请表”。
28、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有子女在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 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29、公示阶段(2021年10月22日—2021年至10月26日)
30、申请表格填写(保存申请后,显示双不在档的学生,系统会自动弹出第二张表格。
31、乡政府审核汇总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32、统一银行卡。资助资金采用银行支付的方式发放,统一使用云南省范围内农村信用社银行卡,《申请表》中“学生或其监护人云南省范围内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信息”填写要准确无误,持卡人姓名和银行卡户名要一致。
33、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34、学生申报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30日
35、 工商银行卡复印件1份(注明姓名、卡号、开户行详细地址)。
36、 请各村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人抓紧排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及时组织申报。
37、(2)开具的学籍证明需在相应的时间栏内注明春、秋学期,落款日期:春季学期5月20日前、秋季学期11月20日前。
38、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 ):A.是;B.否。
39、(3)拥有汽车包括农用四轮车、大型机械设备的;
40、(3)学生身份证原件放在学籍证明的左下角,同学籍证明一并拍照,交照片上传给村“尖刀班”核实该户人员,学生姓名与学生身份证号码相一致,身份证也必须是原件,P图作废。
41、用原用户名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雨露计划申报系统”,选择“职业学历教育”,点击“续培生申请”,选择相应的学期,上传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学期学籍就读证明并把原件寄回县扶贫信息中心审核。
42、0954-6518020(好水乡党政办公室)
43、 ,系广西 县(市、区)人,现在我校扶贫巾帼励志班 级 专业学习,学籍号 ,学制为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