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思想的核心观念(93句精选句子)

2023-07-13 09:48:29

法家思想的核心观念

1、《周易·系辞上传》讲:“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可久则贤人之德,可大则贤人之业。易简则天下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这里强调的是天道平常,地道简单,贤人之德在适应天道规律,贤人之业在利用地道之功。老子在《道德经》中也讲“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这里的“为学”主要指探求外物的知识活动,如对仁义、礼法、教化的追求;而“为道”则指通过冥想和体验的方式参悟事物内在性和必然性的本质与规律。《易经》强调的“易知简能”和《道德经》对“为学”和“为道”所做的区分,充分展现了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有关执政者为道求学所应追求的一种至高境界。《中庸》全面继承和发展了上述思想,在最后一章向我们揭示了这一境界的具体表征,即大道质朴和至德无文。犹如生命往往在其晚年才返璞归真一样,文明在其极盛之时抵达的是平淡、简约与纯粹。“《诗》曰:‘衣锦尚絅’,恶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可以入德矣。”君子即使穿上华丽的丝绸,还要在外面套上一层粗布麻衣遮掩,尽可能以收敛谦虚的姿态掩住耀眼的光芒,他越是黯然深藏却日渐彰显,而小人却张扬专横,拼命标榜自我,但一天天暗淡下去。因此真正的君子当是简朴而不失文雅,温厚而又有条理,从近处走向远处,先启蒙自己再教育别人,明白细节决定命运。质言之,正是在“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的静寂沉默中,君子所具有的“不显之德”反而具有一种更为巨大的生成力量,因为正是这种静默渊源积累起惊天动地和变化万端的无限潜能,使人们“于无声处听惊雷”,故《中庸》在结束语中讲:“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它给人类的警示是:现代文明的最大威胁是浮华、矫饰与躁动,大道的质朴、真诚与淡雅对于人类文明具有基础性价值,它是“人文”的“天文”根基,因此,伟大君子的终极信念当是——文明伴随质朴,生活归于简单,心灵达至纯粹。

2、由孔子开创的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官德最为重要的思想来源,原始儒家最重要的经典是六经和四书,六经包括《诗》《书》《礼》《乐》《易》《春秋》(《乐经》已失传,故被称为五经),四书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儒家文化对中国官德生成的最大贡献可归纳为三点:一是创造性的生命精神。儒家认为宇宙是一个大化流行的整体,人应当效法天地,德配天地,弘大天性,全部发挥人的潜能和禀赋,去开拓创新和穷通变易,实现生命的生生不息。故《周易·系辞传》讲:“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二是以“仁”为核心的政治伦理观。孔子认为仁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故曰“仁者,人也”,有仁德的人既自爱,又爱人,既自尊又尊人,故《孟子》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三是极高明而道中庸。儒家强调一个人的伟大寓于平凡之中,理想寓于现实之中,每个人只要挺立了自我的道德人格,就可以在现世生活中忠于职责,奋发向上,不苟且,不懒惰,完成上苍赋予自己的人生使命,获得内心的精神满足。为此,我把儒家精神概括为“敢担当与拿得起”。

3、一般认为,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和子产为法家思想先驱。前期和中期法家有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

4、所谓天地之道,也不过是自然法则。妳若遵从了——便能遗世独立,飘飘欲仙:返之则——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

5、可以说经过数千年的传承和积淀,“中和”已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世界的一种集体无意识,例如:中国人强调五味相和才能产生香甜可口的食物;六律相和才能形成悦耳动听的音乐;善于倾听正反之言的君王才能实现国家的和乐如一。贵和尚中思想反映在文化建设层面,就是以广阔的胸襟、海纳百川的气魄去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在中国文化中历来是儒道互补、儒法结合、儒佛相融、佛道互渗、儒佛道相通,士人中有“红花白藕青荷叶,三教原本是一家”之说,以至于对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各种外来宗教都采取容忍和吸收的态度。贵和尚中思想反映在中国建筑文化上更是突出明显,北京紫禁城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就建在北京的中轴线上。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二字不仅是一个地理空间概念,即指涉的是万邦来朝的中央帝国,更是指善用“中和”思想做人行事的中华之国,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中和思想已经深入中华民族的血脉之中,已成为中华文明区别于西方文明的重要标示,已成为中国之为中国的一种文化形态集成。

6、《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时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法家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7、法家所讲之术,乃君主驾驭臣下之技巧。法家讲正名实,是为了“审核形名”,形名是指言论和职事。当臣子发表言论时,君主可根据他所言给予相应官职,专就他所在的工作岗位要求他的功效。

8、事实上,法纪几乎便是阶级社会的有力执政专用工具,奴隶制度这般,中国封建社会这般,资本主义制度自然更这般。由此可见,法律是阶级社会的必定物质,是阶级社会的主要标示之目的就是为了为维护统治阶级的执政和利益。法家的核心思想是什么分?又被分为了哪三大派别?法家是先秦诸子百家阶段比较重要的一个思想流派,其以法治为核心内容,对后人影响深远。中国古时候法家分成三大派系:势治派、术治派、法治派。三派均以法治为载体,但侧重点差异。

9、法家伦理思想指的是建立在人性观基础上的诚信观和义利观。

10、主要观点:道家以“道”为核心,认为大道无为、主张道法自然,提出道生法、以雌守雄、刚柔并济等政治、经济、治国、军事策略,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11、法家思想注重法律,提倡依法治国,反对儒家思想的礼。法家思想认为,贵族和权贵垄断了经济,政治的利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现象。法家提倡土地私有,按劳分配。法家思想认为如果继续沿用腐败的礼制,这是不先进的,不公平的。

12、  从一开始儒家思想就体现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用今天的话语来讲,在古代中国儒家思想就被理解为人类文明的核心。结果,至少在中国,儒家思想被视为文明或文化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儒家思想给现代人提供了很丰富的资源。面对这些资源,现代人具有一个选择的自由,可以吸收资源里面的一些成分,也可抛弃一些成分。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核,也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君主专政制度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史的两大主体内容。

13、做人要善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14、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15、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16、韩非就在教育上提出了不少严厉的论断。他认为在教育中应注意把握住一个问题的症结:你不能指望人们自觉为善,而只能设法令人不得为非。这个尺度一定,也就定下了教育方式的取向。 他举例说,在教育中,“母厚爱处,子多败,推爱也,父薄爱教笞,子多善,用严也”。而那些地方官吏丝毫不用爱道,教育效果却万倍于父。所以说,父母的爱心,乡邻的批评、老师的教导,“三美加焉”而不能改变“不才之子"的毫毛。相反,官兵的严刑厉法则轻易地“变其节,易其行矣”。从“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判断出发,法家只看到刑法的统制作用,不讲教育和感化,甚至认为无需尊重人的人格、人的尊严。依据这一片面逻辑,韩非作出了一个著名结论:“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因此,正确的认识和做法是“不务德而务法”,教育是如此,社会政治的实现亦是如此。

17、法家思想太过于绝对化,不别亲疏,不殊贵贱的思想是难能可贵的,但是忽略了情对于人的重要性。

18、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19、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20、《中庸》认为,君子安身立命的根本大道就是中和。《中庸》将中和解释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的“中”指的是一种本体论状态,即一个人绝对不受外力骚扰的心灵状态,它不是通过后天的道德修养达至的状态,而是上天赋予人的一种本然性实存状态,人正是通过这个本身固有的“中”而去“与天地参”的。如果说“中”是“喜怒哀乐之未发”的内在自我,“和”则是“发而皆中节”后所取得的现实成就。由此,《中庸》把“中”设想为自我生存的终极依据——“天下之大本”,把“和”设想为自我追求的理想境界——“天下之达道”。在《中庸》中,子思借孔子之言区分了君子与小人对待中庸的基本态度,“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时中;小人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此处对君子和小人的区别涉及对“时中”的理解,君子的特点是“时中”,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君子时时刻刻都在按照中庸的要求去做,亦即无时无刻不处在中庸的状态;二是指君子所持守的中庸,不是机械教条地坚持不偏不倚的原则,而是根据天时、地利、人和的具体要求,因地、因时、因人而异地采取恰到好处的方法去灵活运用中庸原则。与之相反,小人则采取反中庸的态度,无所顾忌地按照自己的内心贪欲去谋划事情,试图避开人生不偏不倚的中庸正路,通过旁门左道的所谓“捷径”达到目的,但这种捷径恰恰是没有希望的断路,铤而走险的绝路,执迷不悟的死路,无可挽回的末路,最终因违反事物发展的规律而受到惩罚。“故君子尊德性而道学问,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温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礼。”即真正的君子对内会尽力开发自己的德性,对外会努力请教和学习,既要探究宇宙万物的奥妙,又要把握极其微小的事理,在为人处世上达到高精澄明的境界,在言谈举止上文质彬彬和坚守中道。通过不断温习过去的经验教训,逐步使自己成为德性敦厚、尊崇礼仪的伟大君子。

21、保持法律稳定,法家从变法到定法的立场之转变,只有政法独制于主,才能达到统一立法权之目的。

22、再次,从字面上理解,哲学一词,起源于古希腊词语”philo"(热爱)和“sophis”(智慧)。哲学本意就是“爱智”,哲学家是“热爱智慧的人”。说白了,哲学就是一门使人聪明的智慧之学。

2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平正义是我们d追求的崇高价值。要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4、主要观点: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

25、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26、哲学的作用。未学习哲学之前,我都很难理解这些抽象的世界观方法论对于我们来说有什么用。学进去了才发现,生活真的是处处有哲学,哲学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可以把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人的思想,由此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把握好哲学,我感觉自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一定的俗气和幼稚。不难发现,学习好哲学之后,我在看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人生问题的时候,思维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加沉稳,更加冷静,思考问题特别的辩证,思考内容的角度也更加全面,这些在某些网络论坛进行辩论、贴吧发言和平常与人交流中都有所体现,就是在回答你这问题的时候,思绪措辞也比未学习哲学之前变得更加严谨、更加符合逻辑。

27、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因而法家将“好利恶害”的人性与国家富强结合起来,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能富强起来。

28、   东周时期,中国社会处于历史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周王室衰微,诸侯坐大,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遭到极大破坏,诸侯争霸,社会处于动荡之中。这时候代表各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异常活跃,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纷纷登上历史舞台,著书立说,提出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办法,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法家、道家,他们各自为新兴的地主阶级设计了一套结束割据,实现统一的治国方案,为秦汉以后的社会治国思想的选择奠定了基础。

29、学思行|理性的结构:比较中西思维的根本异同

30、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派系,他们提出了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这就足以见得他们对法制的高度重视,以及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这些体现法制建设的思想,一直被沿用,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

31、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d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d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d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d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32、不足:夸多了法的作用,法治要讲究以人为本。

33、身安,不如心安;屋宽,不如心宽。以自然之道,养自然之身;以喜悦之身,养喜悦之神。

34、主要观点: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35、统驭理论:“精诚为道,运筹为术,组织为器,人才为本,制度为体,文化为魂”,带你修炼六个方面的能量,帮你完成从攻城略地到运筹帷幄、从创业有成到基业长青的惊险一跃,成长为新经济时代的新型领袖。

36、经过一千年的融合,在宋代,道、儒、佛已经三位一体了:以道行、儒礼、佛法为灵魂影响着每一位华夏子孙。

37、  这是法家对“正名”的解释。君王需要有一套驾驭臣子的权术。君王的职责是把某项名义的职务授给某人,这项职务所要求的工作已经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而担任职务的官吏有责任去完成职务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至于怎样完成工作要求是臣子本身的事,不需要君王指导。

38、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39、法家在一定程度上继承和发扬“性恶”论。认为任何人为自已都有“皆挟自为心。人都是追逐自身利益的。都好逸恶劳。

40、这里就要说一说商君之死了。商鞅历时二十年,深彻变法刷新秦国,使得法治根基深入人心,然而却损害了秦国原有老氏族的利益,秦孝公逝世,秦惠文王19岁即位,老氏族乘势而起,诬陷商君谋反,私刑杀之,并车裂其尸身。这是秉持仁政思想的老氏族赤裸裸的私刑滥杀,大伪欺世。反观商君,权势之重,春秋战国所有卿相也无出其右者,秦孝公以举国相托,但凡有一丝违反法治之念,也能在其鼎盛时期将一干老氏族清除殆尽。但是他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做了秦法的殉道者,用一己之死,换得了三年后,秦惠文王一旦亲政就以逼杀商君、擅杀大臣的罪名将复辟势力一举铲除,从此秦法在秦国推行了百年之久。

41、儒家,由孔子将道家思想拓展而形成,积极入世型

42、试述战国时期儒家、法家、道家、墨家的代表人物及主要思想

43、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44、学思行|孔乙己典型论——《孔乙己》问世百年

45、法家重视法律的作用,提倡明确物的所有权,大家鼓励人们除暴安良,立战功,从而使一些不法分子微思极恐,促进社会的发展。

46、君臣相比,君属于强势,臣属于弱势,其关系由强势君主导。

47、信指诚信,讲信用,是对人们基本的道德要求。

48、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三者各有特点。而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49、术治派明确提出最高统治者必须使用术,君王要以“独视”、“独听”、“独断专行”的手段来推行执政。术治派觉得,“独视者谓明,独闻者谓。能独断专行者,故能够为天底下主”,君王“五庄之机正而天底下治,故一言正而天底下定,一言倚而天底下靡”,君王本人的言论和认为能够确定国家兴衰,表明了独裁专权主义的观念。

50、以四书五经为核心的儒家伦理文化,自始至终占据着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早已从根基处塑造了中国人的价值取向、道德情感和审美趣味,至今还在影响着中国人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以《圣经》为核心的西方基督教文化统治西方人的精神生活长达一千五百多年,时至今日,仍然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滋养着西方人的精神世界。本书以儒家和基督教这两大思想流派作为中西核心价值观比较研究的主要对象,试图由此获取中西文化基因构序、伦理构境的终极秘诀。

51、原始儒家所讲的“天”介于有形和无形之间,它虽无定势常形,但隐显于自然和社会的各个角落。“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天的根本特征是“至诚”,“诚者,天之道也”,“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不难看出,所谓天的“至诚”本质上是指日月星辰按照宇宙规律自我运行,自然万物各正性命、生生不息。

52、法家主张荀子的性恶论。在法家看来,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人人固有的本性。

53、从哲学与具体科学知识的关系看,哲学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的各种知识进行概括、总结和反思的学问。具体科学揭示的自然、社会和思维某一具体领域的规律和奥秘,哲学则对个别的规律和特性进行新的概括和升华,从中抽象出最一般的本质和最普遍的规律。

54、墨家:走极权主义治国道路。崇尚服从上级,以“兼相爱、交相利”(爱是相互的、利也是相互的;是对立统相辅相成、互为依存、互为条件的辩证关系。)作为学说的基础。

55、用赏赐、刑罚诱使、驱使人们“耕”、“战”、“告奸”,凡是生产粮食多的、杀敌有功的、揭发违法犯罪的,都可以得到官爵、田宅,任何人,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努力按照国家的法令去做,就可以得到富贵荣华,而国家也就富强起来了。

56、义利观表现在,法家认为人的道德观念和信仰不会一成不变,它们会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如果用现在的思维来理解,就是穷则思变,为富不仁等。因此说,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人们的行为很有必要。

57、(2)对有些内容可抽取其封建性的思想内核,提取其有用的精神因素,使之成为今天新文化建设有用的思想要素。如“民本”思想。从西周初年的“敬天保民”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再到荀子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民本思想构成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古代“民本”的真正内涵,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利益。今天我们剔除其封建内核,则可以从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来转化古代的民本思想,将其发展为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社会主义观念。儒家提出“修己安人”、“正心修身”等命题,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仍具现实意义。今天我们仍需要提倡自身修养和为社会主义而献身的精神。

58、延伸阅读:最齐全的诸子百家之道,流芳百世!

59、大其心,容天下之物;虚其心,受天下之善;平其心,论天下之事;潜其心,观天下之理。“道者,万物之奥。”“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

60、儒家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董仲舒、韩愈、王明阳、张载等人。

61、把“道”天的生成之“始”是很不够的,老子还把“道”归结为天的生成原理。天究竟是怎样生成的?似乎更复杂了。无论在东方哲学,还是西方哲学中这都是基本一致的。东方哲学认为,天是由于“阴”和“阳”的对立统一生成的。西方哲学认为事物都是由“正”“反”的矛盾和统一决定的。易经说: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生万物。老子说:“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其实这是一种思想的两种表述而已。从根本上说,无论是宇宙,还是我们身边的鸡毛蒜皮都是由于“阴”和“阳”的对立统一形成的。

62、道家看清了事物规律的变化,对道极为崇拜,因此,看得非常长远,落脚点站在历史高度,不局限于一个时间段内的价值和是非的判断。

63、法家思想为后世建立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系统有效的理论依据,其影响深远,直至今天。

64、法即是法制,以严刑峻法(指残暴统治)管制国家。

65、早在《管子》书中就已认为,趋利避害是人性之常:“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以后商鞅坚持了这种看法,并非常实际地利用人性的这种特点以之与耕战结合在一起,到韩非,他不仅以为人“不免于欲利之心”,还认为人心总是利己而害人的,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利害关系,离不开“计算之心”。就是基于这样的对人性的估价,法家强调治国必须靠高压的政治、法制手段,无须用温情脉脉的教育感化。

66、想那轮回之苦,却非人力所为也!故而道是:冥冥中早已注定,天意实属难违。

67、   法要“布之于众”。既然法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依据,是人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那么法律就应当以成文的形式出现,并做到公布于众,并争取做到“家喻户晓”。法之所以公布,其目的有二:一是“使万民知所避就”,能以法律自戒,二是为了监督官吏公开断案,防止罪犯法外求情。

68、以上内容,选自靳凤林在中央d校高中级干部班的教学讲题,并进行了系统化、深层化的补充研究。

69、 (3)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必须否定和抛弃。如“三从四德”的女性观,“天不变道也不变”的自然观,“别尊卑,明贵贱”的封建等级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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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中国的韬略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实为传统文化之瑰宝,历史遗产之精华。

72、佛教最早由印度传入中国,经过汉代到唐代六百多年的消化,最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佛教哲学,中国化的佛教宗派主要有天台宗、华严宗和禅宗。佛教典籍浩如烟海,其中广为人知的有《金刚经》《心经》《坛经》等。佛教的根本宗旨是通过否定、去蔽、遮拔等方法,破除人们对宇宙一切表面现象或似是而非的知识系统的迷恋执着,启迪人们空掉一切外在的追名逐利、执着偏信、攀龙附凤行为,破开自己内心深处的牢笼,直接体悟生命的本真面相,通过自识本心而返本归极、见性成佛,从而获得思想意识上的自由解脱,寻找到自己灵魂深处的精神家园。当然,佛教不同宗派的灵性修养方式各不相同,如天台宗强调“三谛圆融”,即用一心同时观照世间的表象万物,互不妨碍,彼此圆融地统一起来;华严宗主张心灵开放,理无碍,事无碍,理事无碍,事事无碍;禅宗主张不立文字,当下自识本心,立地成佛。在此我把佛教精神概括为“名无常与放得下。”

73、权谋,是指在争夺、巩固、发展权力的过程中使用的一切灵活应变的手段。权力,是指能够直接支配他人,使之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动的力量。权力带来财富、地位、荣耀。

74、但与荀子不同的是人的自私自利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不需要改变的。只是需要以法因势利导,赏罚分明。

75、  作为君王,要做的是关心某个官吏是否恪尽职守,完成任务有赏,完不成任务受罚,通过赏罚机制,使能者居上位,无能者淘汰。而这其中的关键,是君王如何选择合适的人去担任合适的职务。

76、义有大小之分,大的方面指的是深明大义,就是说遇到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利益时,要有深明大义的情怀,懂得舍小我,成全大我。小的方面指,对任何人都要讲义气,要有仗义之心。

77、佛教是教育,是教人要深信因果,要得正知正见,超脱轮回,度己度人,成就佛果。佛教的创始人是悉达多,从创立到现在有两千多年。

78、另外,富国强兵,也是法家主张的主要思想,商鞅变法便是对这种思想最好的实践。

79、君礼于臣,臣必忠;臣忠于君而君不礼,其忠必退。

80、法家是先秦诸子中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是百家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

81、韩非认为法的来源是道,是社会运行的必然法则,这种法则具体化为法律、法令、一系列制度条文。韩非的法是社会之法,又是合于道的自然之法,其法制思想是较深刻的,有其合理性。这种法具有公开性、公正性、强制性和必然性的特点。他主张法律条文要由官府定出而公布于民,让民众无人不晓,大家共同遵行,体现公正性。这些都具有合理性。但韩非在强调法的强制性时则有法权为君主专制的倾向。由批评儒家礼仁治国而忽视法度的一面,走向了极权、专制的一面,忽视了民本、民权、民主的法制基础。其法成了绝对的外在强制。

82、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d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重点推进,率先突破。

83、学思行|杨念群:中国人为什么总是好为人师?

84、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庄子。主要观点:道家以“道”为核心,认为大道无为、主张道法自然,提出道生法、以雌守雄、刚柔并济等政治、经济、治国、军事策略,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85、玄学家在多方面论证了道家的“自然”与儒家的“名教”二者是一致的,他们一改汉代“儒道互黜”的思想格局,主张“儒道兼综”,孔子依然是最高的“圣人”。玄学所提出的或着重关注的有无、本末、体用、言意、一多、动静、自然与名教等一系列具有思辨性质的概念范畴,都是原始儒学和两汉经学所不具备或不重视的,玄学的出现大大推动了中国哲学的发展。

86、在讲清楚了“道”的原理,即,我们弄清楚了“天”以后,我们再来讨论万物。易经和道家思想都认为在生成原理上,天和万物是一样的。只是老子说得更清楚和明白而已。这就是老子的“天下母”的思想。他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老子》52章)归结起来这就是“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的来源。

87、法家认为,“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力”力量决定一切,而力量来源于农耕和兵战。

88、正是儒、法、道、佛“拿得起、管得住、看得开、放得下”这套完备的政治理论,彼此互补,相辅相成,经过历代思想家和各级官员的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共同塑造了中国古代官员的内心精神世界和外部政治实践,从而对各级官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建基其上的道德伦理观产生了深远影响。当代领导干部只有深入了解中国传统官德的主要思想来源,才能在把握本来的基础上,看清现在,开拓未来。

89、法家三派分别是商鞅主导的法治派,申不害的术治派和慎到的势治派。三者的相同点取决于,都认为以法治国,以法治为核心内容,但三派中间也有所不同。

90、法家思想的核心理念是以法治国,法家高度重视法制,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重视法制建设,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在以法治国这一理念的延伸下,治理国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91、人性观就是法家对人性的看法。法家对人性有比较透彻的理解和剖析,在法家看来,人性中好利恶害,趋利避害是古往今来每个人固有的本性,这种本性是难以改变的。只有制定出相应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才能杜绝或减少人性中恶的一面。

92、李悝所编《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法典。战国末期,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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